1 总 则
1.0.1 为规范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节能保温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1.0.3 本系统在房屋建筑墙体节能保温工程的应用,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以复合发泡水泥板为保温隔热层材料,由粘结层、保温隔热层、抹面层和饰面层构成的建筑外墙外保温隔热系统。
2.0.2 复合发泡水泥板
以水泥、粉煤灰、硅灰等为主要材料,经发泡、养护、切割等工艺制成的闭孔轻质发泡水泥板(简称发泡水泥板)。
2.0.3 界面砂浆
用以改善基层墙体或保温层表面粘结性能的聚合物砂浆。
2.0.4 粘结砂浆
用于发泡水泥板与基层之间粘结的干粉聚合物水泥砂浆。
2.0.5 抹面砂浆
由高分子聚合物、水泥、砂为主要材料制成,具有一定变形能力和良好粘结性能的干粉聚合物水泥砂浆。
2.0.6 耐碱玻纤网布
采用耐碱玻璃纤维织造,经有机材料涂覆处理的网布。置于抹面层中、用于提高抹面层抗冲击强度和抗裂性的增强材料(简称网布)。
2.0.7 抹面层
抹在保温层上,中间夹有网布,保护保温层并起防裂、防水、抗冲击作用的构造层。
2.0.8 锚固件
由尾端带圆盘的塑料膨胀套管和螺钉组成。用于将网布、发泡水泥板固定于基层墙体的专用连接件。
3 基本规定
3.0.1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适应基层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裂缝或空鼓。
3.0.2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长期承受自重、风荷载和室外气候的长期反复作用而不产生有害的变形和破坏。
3.0.3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与基层墙体有可靠连接,避免在地震时脱落。
3.0.4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具有防水渗透性能。
3.0.5 外保温复合墙体的保温、隔热和防潮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和《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71的有关规定。
3.0.6 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外墙外保温工程的使用年限不应少于25年。
3.0.7 保温工程施工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0.8 保温工程施工前,基层处理应符合《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 16-2005)中9.1.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