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2007年3月1日实行的《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06)(以下简称《标准》),虽然相关的设计、施工、验收等规范没有同步修订,给该标准的应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作为我国分级体系中的基础标准,将对外墙保温材料及其制品在建筑中的应用产生深远影响。
怎么运用该《标准》评定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燃烧等级,是大家所关心的问题。本文旨在认真学习领会《标准》的内涵,尝试对外墙保温材料燃烧等级的评定进行分析和探讨。
2:外保温系统的组件
根据《标准》的第1条,对建筑材料或制品的燃烧性能进行分级的基本原则是考虑建筑制品的最终应用形态,将其按类别划分。外保温系统属于非铺地材料建筑制品,应按非铺地材料的相关条文进行燃烧性能等级评定。
根据《标准》中的分级基本原则,对于同一外保温系统,当某种材料的尺寸不同时,如保温层材料的厚度不同时,系统的燃烧性能等级可能不同,即应对具有不同尺寸的相同产品进行检验和燃烧性能等级的评定。
运用《标准》对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燃烧性能等级进行评定,首先要理解《标准》中的第3条术语和定义与外保温系统组件的对应关系。从广义上讲,外保温系统是由粘结层、保温层、抹面层和饰面层构成,按照术语和定义,整体上属于非匀质制品,且成分大多属于主要组分,只有界面剂和饰面涂层可能属于次要组分。
①当外墙保温系统中的界面剂尺寸或用量满足单层面密度小于1.0 kg/m2且单层厚度小于1.0 mm时,才可视作次要组分。
②当外墙保温系统的饰面涂层尺寸或用量满足单层面密度小于1.0 kg/m2且单层厚度小于1.0 mm时,才可视作外部次要组分。
③外墙保温系统组件中,主要组分和次要组分,内部组分和外部组分的界定,对于正确评定其燃烧性能等级是非常重要的。
3:市场上常见的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按照现行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A级为不燃材料,属无机保温材料。然而就目前市场上看,A级保温材料寥寥无几,屈指可数,只有玻璃棉、岩棉板、泡沫玻璃、玻化微珠几种。而目前在用的,只有岩棉板和玻化微珠。
但与A级保温材料相比,大受市场欢迎的则是有机保温材料。这种被定性为B级的保温材料,分为三个等级,B1级是难燃,B2级是可燃,B3级是易燃。